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管理,根据国家教委“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审批办法。
一.选派出席国际学术会议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在政治上应符合出国政审条件,在业务上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出席的国际学术会议在国际上要有一定的层次和级别,派出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必须能取得较为理想的效益。
三.提交国际学术会议的论文需经院科研处进行保密审查。
四.学院选派出席国际学术会议人员的审批程序如下:
1.院科研处提出申请报告(附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论文录取通知书原件及翻译件、经费预算等),报伟德国际betvlctor1946出国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国际交流中心),经初步审核后,报院务会研究。
2.经院务会批准后,申请人(指我院教职工、在校生)到国际交流中心填写《伟德国际betvlctor1946公派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申报表》,并持表到本人所在单位(系、部、处、所、院校)领导签署意见,由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3.申请人到院国际交流中心填写有关表格,并办理有关出国手续。
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与会者回国后,应于一个月内写出汇报总结一式二份交院国际交流中心,并在全院一定范围内作会议情况介绍或有关学术报告。若未按此规定办理者,两年内取消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的资格。
六.学校鼓励并支持我院教师自筹经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对于自筹经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本人只需持有关邀请信(函)及中文译件,到国际交流中心填写《伟德国际betvlctor1946公派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申报表》,得到所在系、部、院、所领导及院科研处同意,并经主管科研和外事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即可由院国际交流中心办理有关出国手续。
七.所有申请者应将有关申请材料在出国前三个月送院国际交流中心。
八.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的经费按院科研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由院国际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十.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