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工作的规定,现就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5年12月试用期满1年的科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组织管理、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着重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时间安排及程序
考核工作自12月开始,下旬结束。
考核的具体程序是:
1、个人述职。被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可从组织部网页下载),在由党总支组织的本部门职工和主要服务对象会议上进行述职。
2、民主测评。被考察对象述职结束后,由党总支负责人当场发放民主测评表,参会人员可根据述职人试用期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公平地进行无记名投票。
3、各党总支、行政部门在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基础上,结合考核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分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4、考核结束后,各党总支负责将被考核干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形成写实性书面考核材料,连同《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于2005年12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汇总后报党委。
5、党委审定
对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的,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不再下发任职通知;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并延长试用期半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四、组织领导
本次科级干部任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各党总支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成考核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确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00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