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2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校考成绩已在“艺术校考报名系统”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校考成绩公示期为3月5日—3月10日,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致电029-88409422(工作时间拨打)进行复核,我校对成绩仅复核是否存在漏评、漏阅、登分错误,不重新组织考试评委进行再次评分。公示期结束后,将视为考生对本人成绩无疑义。
2、系统内所公布排名为考生本省本专业的排名。
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将按照不超过上一年该省该专业实际录取人数的4倍进行发放,待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批后,适时向考生公布校考合格情况,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4、考生校考合格后,在符合所在省份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相关专业。
5、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参考往年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http:/zsbgs/lnfsxc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