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训练系学生社团是本系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在校运动训练系学生匀可申请加入。
学生成立社团,必须提出社团宗旨、章程、活动内容、形式和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报系办批准。
二、运动训练系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三、学生社团必须服从学校、系的领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四、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活动,均须经系办同意。
五、学生社团和个人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运动训练系党总支批准和管理。
学生建立跨学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非组织非法活动和出版非法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