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结合省教育厅的通知,以及我校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定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8-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申报如下:
评审委员小组机构名单:评审委员小组组长:丁雪艳 副组长:杨占军、刘强
评审委员:李岩 麻春艳 郝勇霞 黄宏叶 刘薇 赵静雯
评审学生、学生干部代表:
2016级:温子华、王洁、王立平、李佳泽、王鸿凯、李旭阳、李培超、吴正恒、王梓轩、王杰、张福州
2017级:孙雨萌、王钰瑄、王艳艳、尤雯雯、张蕊蕊、王毅、戴金兵、曹又水、商琼文、刘佳豪、马刘晓
2018级:徐宇雪、范浩、付德财、贺军峰、李浩洋、李娜、张烁、李梦鸽、蒋莉人、何磊、王姚
评选办法与程序:
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切实将国家奖学金落实给获奖学生。在评审组长的监督、评审小组成员实施、评审委员考核下,根据教育厅的通知,结合我校有关国家奖学金发放评定办法,对我院所有学生,全年级、班级本学年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以及学生本年度的综合评定对年级所有学生进行排名与考核,结合评审的相关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在本年级名列前茅;5、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生源来自国家级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较强;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评选名额分配:
艺术学院 励志总名额40名 |
各年级贫困生人数 |
名额分配 |
各年级贫困生各专业申请情况 |
16级:64 |
12名 |
舞蹈: 名 表演: 名 |
17级:70 |
14名 |
舞蹈: 名 表演: 名 |
18级:77 |
14名 |
舞蹈表演: 名 舞蹈: 名 |
举报办法:
在公示期间内如发现公示名单中学生有不符合贫困生评选条件者,向年级以电话方式举报不符合的学生名单及不符合原因,如调查属实取消本年度贫困生评选资格。
艺术学院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