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育系
西体体教[2010]2号
体育教育系 “先进教研室”评选
通 知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的教师职业道德,激励体育教育系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营造重视教师师德建设的氛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体育教育系各教研室。
二、评选条件
经体育教育系全体教研室主任会议研究,“
先进教研室
”评选条件如下:
1.
领导重视,措施扎实,已在本教研室形成了教书育人、规范化教学的良好风气;
2.
本教研室教师进取意识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优秀;
3.
本教研室所有教师年终考核无不合格现象,近3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得到普遍认同;
4.
教研室例会及业务学习制度化;
5.
教研室教师无受到教学督导组批评等现象,在学院组织的教学测评中参评教师平均分达到“合格”以上;
6.
认真组织体育教育系开展的师德建设工程学习活动,每位教师均有书面学习体会及自我剖析材料,教研室有书面总结材料;
7.
教研室有每学期活动计划,并有学期及年终总结;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
2.
采取总结、申报、初选、公示、审定的办法。
具体做法: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本教研室师德先进事迹进行总结,形成2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并填写《师德先进教研室申报表》,于2010年10月25日前报系办公室;经体育教育系评审小组审核后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
3.
体育教育系
“先进教研室”
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对申报教研室推荐的参选
个人及教研室
在全系范围内评比,最终评出系级
“先进教研室”
。
四、评选名额
在全系范围内评选1-2个;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体育教育系评选领导小组成员为体育教育系主任、总支书记及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为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系办公室。
六、表彰奖励
1.
在全系范围内召开专业建设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2.
获得“先进教研室”的教研室颁发奖牌;
3.
凡获得表彰的教研室,先进事迹在体育教育系网站及宣传栏上予以展示。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体育教育系。
附:体育教育系2010年先进教研室申报表
userfiles/tyx_upload/先进教研室申报表.doc
体育教育系
2010
年10月
主题词:
体育教育系 先进教研室 评选
抄送:党院办 教务处 院教学督导组
发: 田径教研室 体操教研室 游泳教研室 公体教研室 教育学教研室 学校体育学教研室
体育教育系 2010年10月15日印发
存档:(二) 共印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