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评选标准: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二)任教期满五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无受到教学督导组批评等现象;未出现未经履行手续随意调停课行为,在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近三年看听课过程中无违规违纪等问题。
(三)坚守教学一线,钻研业务,精心施教,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本科、研究生及相关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质量高,教学反馈及评价优秀;积极指导学生从教从业技能训练及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在各类技能比赛及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得较好成绩;双肩挑教师年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标准。
(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教研室的会议、业务学习及各项集体活动,无缺席、迟到、早退现象 。
(五)热爱科学,勇于创新,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教改活动,重视科研和教学的结合,近三年内有教改课题、科研项目等,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有论文发表。
体育教育学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