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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资料室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03-01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资料室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03-01

1、本资料室是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政治理论专业资料室,主要面向教师、党政干部、研究生开放。

2、资料的订购由资料员负责,每年定期召开一次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学、科研的要求和动态,根据需求意见,制订图书资料采购计划,报思政部主任审查,经同意后方可订购。

3、自觉保持室内清净、整洁,阅后的资料存放整齐。严禁吸烟、防火,禁止大声喧哗,防潮湿、虫浸、防盗。

4、借阅书、报、刊等,进行登记,注明名称、数量、日期,交资料员验证。

5、对借阅的资料必须按期归还(报纸5天,人大复印资料10天,期刊半个月,书1个月)超过期限,经催促仍不归还者,对本人实行缓借。书、报、刊严禁剪贴、涂画、损坏,一经查出,罚款该价的10%至50%,对拒交罚款的,停止下次借阅任何资料。

6、书、报、刊,不得丢失,一旦丢失,罚款该价的2倍,人大复印资料罚5倍。

7、教研室的工具书及一些珍贵资料,一般不外借,只许在资料室查阅,非借不可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对教研室的一些财产(如照相机等),确因教学需要,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办理借用手续。

8、爱惜资料室的所有资料及办公设备,电脑在管理人员同意情况下方可使用。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二○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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