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人事处审核,现将符合西安地区优秀人才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见附件)。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人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9月26日
人事处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姓名 | 所属单位 | 认定类型 | 认定依据 |
郭伟 | 艺术学院 | 地区优秀人才 | 符合地区优秀人才条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海外) |
梅丽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地区优秀人才 | 符合地区优秀人才条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内含港澳台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