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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审核人:

有关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了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3号)》精神,按照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安排,现就加强项目验收管理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4年5月31日前到期的陕西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1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

2021JM-529

基于高强度间歇训练模型下13至15岁青少年心肺势能的干预研究

马相华

2

一般项目-社会发展领域

2021SF-485

基于身体状态和运动需求分析的锻炼效果评价模式研究与示范应用

严波涛

3

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

2021KRM204

后疫情时代陕西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赵宇鸣

4

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

2023-CX-RKX-206

陕西省全民健身智库动态服务能力研究

于新彦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7月22日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提出验收申请,审核通过后于7月25日交纸质材料至科研处(行政楼303室),纸质材料上须完成财务决算盖章。

2.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验收会,专家组依据合同书规定绩效目标出具验收意见(验收通过、准予结题、验收不通过)。

3.省财政资助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纸质材料交项目主管处室;省财政资助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纸质材料分别交两个项目管理中心。

三、几点说明

1.如自评无法按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目标任务的,应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及申请延期,仅限逾期不超过1年的项目、结题(或终止)的相关书面材料,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的公章。

2.凡列入2011年至2014年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已过合同规定完成时限的重大项目(难题招标项目和地方重大项目),各项目及课题均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验收相关申请。

3.对本次验收范围内的逾期1年以上的项目,提出结题验收申请且验收结论为准予结题的1年内、未通过验收或终止结题的2年内,其负责人不得申报省级或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起算时间为验收结论给出时间)。

4.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省科技厅将把项目结题验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记入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档案。

5.逾期2年以上的项目如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仍未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的,其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入“黑名单”,项目负责人以后不得申报省级或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科研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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