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3月赴南京、西安、武汉等城市设点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362名,其中南京场(特殊教育教师岗位)34名,武汉场74名,西安场254名。跟教育君一起来看详情——
东莞市教育局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
本次招聘对象为毕业生,是指于2022年3月—2023年8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和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在职在编教职员或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毕业专业要与岗位专业相符(其中,辅修专业、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或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或专业相近,指毕业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相关证明。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
考生于报考期间可不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各项成绩,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各招聘单位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提高岗位学历等要求。
报名(网上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确认——招聘单位考核——统一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每位考生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5日,报名系统(http://dgjy.pzhl.net/index.php),现场报名、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分为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两个环节。
招聘单位考核,各招聘单位可通过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笔试等形式中任选一种或多种形式结合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核形式可直接为实操,或在实操考核基础上增加其他考核形式。
统一试讲考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抽签——备课——试讲(片段讲课和提问)——考试结束。
总成绩=招聘单位考核成绩×40%+统一试讲成绩×60%。
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南京场、武汉场、西安场未完成的岗位可另行补充公告在广州或长沙开展,或顺延至2023年8月底前由东莞市教育局组织的公开招聘各场次,原岗位条件可相应作出变更,相关安排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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