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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陵市市直高中教师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6        浏览次数: 次 

为进一步优化乐陵高中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乐陵市市直高中引进高中专任教师9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6月13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乐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6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6月18日16:00

报名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5、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6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面谈

面谈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由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

试讲课题在指定教材中现场抽签确定,考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另行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引进的高中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调动。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高中教师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引进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三)在高中教师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4-69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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