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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6        浏览次数: 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在2022年7月1日前获得各学历阶段双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相关材料取得时间可推迟到2022年12月31日;

(4)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员除满足以上招聘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研究生阶段就读心理学专业,并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24时。

2、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武汉科技大学招聘网(https://rczp.wus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3、联系方式

学工处:张老师027-68862673

人事处:洪老师027-68862865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在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打印);④各类荣誉证书;⑤登记照等。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学校学工处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的“最新公告”栏。学校根据招聘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根据实际报考人数进入笔试。按照2022年公布的招聘计划及要求,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或面试时,按公告要求须提供《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人才招聘网打印)、经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的,须提供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套(原件由工作人员校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考核方式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学校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的“最新公告”栏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和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从高到低的笔试成绩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最低入围分数出现多人并列时,全部列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学校学工处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的“最新公告”栏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总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

心理测试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进行。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体检工作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笔试、面试安排将在学校学工处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的“最新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673(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62473(武汉科技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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