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网
首 页
中心动态 招聘信息 优秀毕业生 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 服务指南 中心概况 职业测评
 
通知公告
中心动态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中心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西安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文章来源:网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4-09-22        浏览次数: 次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和《陕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现将西安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西安的申请人。
(二)驻西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普通中职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不含成人和技工学校)。
(二)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五、报名程序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现场确认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考生应在2014年9月20日0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点击“网上报名”陕西入口,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报名,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各类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1.西安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西安的外地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西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驻西安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考生(五年制高职为四、五年级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学籍查询栏目,自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加盖学院就业办公室公章。)
(3)有效学生证原件。现场确认将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考生对相关信息(含身份、学历、报考科目等信息以及诚信考试承诺等)进行现场核对确认。考生在确认时,须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确认点进行确认、审核。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其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为学籍证明)及人事关系证明的复印件由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
(三)缴费。
2014年下半年笔试报名考试费暂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完成后缴纳。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也不得跨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及未缴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六、有关事项
(一)准考证获取。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信息发布。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的相关信息公告指定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陕西省教育厅(http://www.snedu.gov.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官方网站发布。西安考区的相关信息公告指定在西安市教育局(www.xaedu.gov.cn)和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官方网站发布。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考生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报名和现场确认,如有违反而造成考生个人信息有误或泄露,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3.本次考试按照教育部《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执行(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直接下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考务咨询电话:87805950资审咨询电话:87274558
附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jpg

西安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伟德国际betvlctor1946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办公电话:029-88409790      传真:029-88409790      邮编:710068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