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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发布人:

 

 

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2021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全文转发(附件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择优推荐.

一、申报范围

已经取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及以上奖励项目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基本内容相同或无特别创新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一式1份);

2.《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教学成果报告(各一式5份)

3. 成果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

202110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发送jxk9452@163.com邮箱。

三、其他

1.《申请书》等书写、打印格式:

1)《申请书》可用原件按1:1比例复印(去掉“附件”字样)。纸张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4号字。

2)《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录入后打印,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3)成果佐证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不要用塑料封面),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请书一致,但不要和《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附件6,不要加其他封面。

2.报送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正面

人:许朝阳 杜国行

联系电话:88409394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

2.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4.《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5.《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6.附件目录

教务处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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