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全文转发(附件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择优推荐.
一、申报范围
已经取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及以上奖励项目。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基本内容相同或无特别创新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一式1份);
2.《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教学成果报告(各一式5份);
3. 成果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
于2021年10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发送jxk9452@163.com邮箱。
三、其他
1.《申请书》等书写、打印格式:
(1)《申请书》可用原件按1:1比例复印(去掉“附件”字样)。纸张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4号字。
(2)《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录入后打印,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3)成果佐证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不要用塑料封面),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请书一致,但不要和《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附件6),不要加其他封面。
2.报送材料应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正面。
联 系 人:许朝阳 杜国行
联系电话:88409394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
2.《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4.《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5.《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6.附件目录
教务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