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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第8周结课及第10周新开课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发布人: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本学期第8周结束课程,第10周新开课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学生做好第8周结束课程的各项教学工作。

2. 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因清明节放假等原因所耽误的课程可在第9周安排集中补课(不允许影响第10周新开课程教学)。

3. 8周结束的选修课在完成计划学时后随堂考试。

4. 请后勤集团、场馆中心、东开办等部门做好第10周新开课程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5.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课表安排仔细检查落实第10周新开课程的教师、时间、节次、教室、场馆等上课信息,务必通知到第10周上课的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误课、漏课等情况。

6. 各学院要制定第10周课堂教学检查工作计划,成立第10周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各学院10周课堂教学情况。

  教务处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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