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6号)和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要求,加强高校教材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高等教育优秀教材评选工作要求,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教材评选,现将教材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参加本次评选。
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应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
(四)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五)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六)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三、申报要求
(一)教材第一主编为我校教师。我校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议,公示申报教材的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国际标准书号、主编、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
(二)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三)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本科、继续教育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已获得省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省级奖项,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提交《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4),《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推荐教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3043125404@qq.com
2.申报评选教材须提供教材样书1本(套)。电子教材及CAI课件要有光盘及运行说明书。
(二)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11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教务处,逾期申报者将不予受理;联系人:魏童 联系电话:88409738。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参评。
教务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