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教发[2020]54号
关于做好第十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0〕21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省级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全校专任教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出具返聘证明。
2.已获得前十一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7-2019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二)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二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执行。
(三)“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由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择优遴选后上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集体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人选。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填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3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目录,见附件4);
4.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校内评选可暂不提交)。
(二)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9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科(327室),逾期申报者将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9452@163.com),联系人:许朝阳 宋林董,联系电话:88409394。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1.第十二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3.候选人推荐表
4.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目录
教务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