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中心: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开学在即,各系(部)及职能部门务必按照学院的工作要求,精心部署,认真准备,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成立由教学主管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副处长及各系教学副主任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巡视组,全面检查各系部教学情况。
2.各教学单位须在开学前召开本部门专题会议,布置和落实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开课前必须做到“六到位”,即:① 教学任务下达到位;② 教室和场馆准备到位;③ 教师及管理人员到位;④ 学生到位;⑤ 教材到位;⑥ 教学文件发放到位。课程表发放应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位任课教师和场馆管理人员,不得出现疏漏。
3.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引导工作,确保学生按照课程表安排按时上课,杜绝出现学生大面积迟到和误课现象。
4.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将日常教学检查常态化,务必成立教学秩序检查小组,拟定本部门本学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教学工作。具体要求:
① 各教学单位于9月2日11:00时前,将本部门本学期教学检查方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② 第一周(9月3日至9月7日)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系安排专人巡查本系学生的上课情况,并于当日17:00时前将教学检查情况(《教学检查记录单》)报送教务科。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与教务处联系,以确保教学过程正常进行。
③ 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期教学检查方案,2-18周继续做好本系学生的教学检查工作,填写教学检查记录单并留存。
5.后勤集团、东开发办等部门要做好教室、场馆的全面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正常使用。
6.国资处和网络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做好计算机房、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等场所教学设备的检修、维护、网络调试等工作,确保教学多媒体及网络设备正常运行。
7.开学第一周,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进行授课,原则上不受理任何课程变动申请。
8.本学期教材发放时间为9月2日,请各系(部、中心)通知学生及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教材科安排的时间领取教材(具体安排见附件2)。
教务处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