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教发字[2017]56号
关于做好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按照《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49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省级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先进个人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申报范围
全院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3.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推进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学管理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各部门择优推荐报教务处教务科。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中筛选1名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份)
2.《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二)时间要求
因时间紧急,请各部门于12月22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apeujwk@sina.com);联系电话:88409417。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