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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发布人: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260号),我院现将相关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体育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

二 、评估时间安排

    1. 各专业请于9月18日前将《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申请受评专业信息登记表》(附件2)(系主任签字)报送至行政楼315室。

    2. 各专业请于10月1日前将各专业基础数据(附件3)、各专业自评报告(附件4)报送至行政楼315室。

 

附件:

1.《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2. 《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申请受评专业信息登记表》

3.《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专业基础数据》

4. 《专业自评报告》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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