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引导本科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提高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评选并奖励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办法
第二条 评选对象为我院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为优秀者,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系推荐均可参加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三条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具体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第四条 各系于每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完毕后一周内,组织本系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的学生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第五条 各系初评后,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控制在当年参加毕业设计人数的5%以内。
第六条 各系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二)毕业论文(设计)原件;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有关资料;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审批表;
(五)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推荐汇总表。
对申报的毕业论文(设计),需有两位副高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校内外均可)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推荐意见。
第七条 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由教务处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委员会根据相应评选标准对申报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公布。
第八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评选每年一次,评选工作一般在毕业答辩后两周内进行。评选应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获奖人数不超过当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总数的5%。
第九条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标准
内容 |
标 准 |
分值 |
1.选题 |
选题来自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第一线,有较大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 |
10 |
2.调研论证 |
能独立查阅文献以及从事其它形式的调研,能较好地理解课题任务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得新知识的能力。 |
10 |
3.内容、方法、结果 |
学生在该项工作中能获得足够的综合性训练,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角度新颖;对专业技术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有一定的改进建议,有较大实用价值。 |
50 |
4.论文撰写质量 |
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语言通顺,格式规范。达到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的要求。 |
30 |
三、奖励办法
第十条 对获奖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给予学生及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荣誉证书,并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汇编后印刷成册,供学院内外交流。
第十一条 学校鼓励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凡署名“伟德国际betvlctor1946”并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三大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或被相关知名学术报刊杂志转载者,每篇奖励2000元;核心期刊发表者,每篇奖励800元;国内一般CN期刊发表者,每篇奖励300元。
第十二条 学院鼓励有创新内容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国家专利。凡署名“伟德国际betvlctor1946”且为第一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准者,每项奖励1000元,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准者,每项奖励500元。
四、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级本科生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