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8年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四)为法定节日,4月6日(星期五)原计划课程调至4月8日(星期日)上课,2018年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安全稳定工作。各系、部、院、校要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学院24小时值班电话:88409110 88409999
值班传真:88409791
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