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教工〔2020〕3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1月22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深入实施教育“奋进之笔”,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强化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凸显党建引领作用
1. 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问题描述:党的路线方针在教育系统融会贯通和学以致用方面有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够细致。
目标任务:聚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力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工作措施: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理论中心组2020年度重点学习研讨内容,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重要内容,加强制度自信教育,推动入脑入心。依托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夯实各部(处)室及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部(处)室、委厅直属单位。
2.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
问题描述: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还不够协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坚定不移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
工作措施:巩固深化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委厅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健康机关、文明机关建设工作。继续做好“两联一包”扶贫工作。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和作用。深入实施“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支部。开展“攻难关、破难题”为民服务活动,完善党员管理“承诺、践诺、积分、评议”科学管理工作链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巩固深化直属机关党组织建设成效,推动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修订工委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果。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处。
3. 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问题描述:省属高校党组织政治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组织力仍需提升,中小学党建还不够规范。
目标任务:提升省属高校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中小学和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组织高校“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检查验收,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党建”,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抓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认真落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抓基层“双联双考”制度,组织对省属公办高职、委厅直属单位开展巡察,在节假日开展纠风工作、进行常态化提醒,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对省属高校领导班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领导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和综合研判,指导到届高校党委按期换届,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省属高校班子调整补配工作,做好高校组织部长、院系党组织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的示范培训,发挥“三项机制”的导向作用。推进中小学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加强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的建设。
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教处、外事处。
4.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问题描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够,党建工作“上热中温下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权力运行廉政风险不容忽视。
目标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工作措施: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高校院系党组织在重大事项上的政治把关作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强化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持续推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所属党组织利用党日活动、理论学习等时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突出日常监督,督促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抓早抓小,发现严重问题及时报告。继续巩固省委政治巡视整改成效,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整改、专项整治、巡视整改等任务落地落实。严格执纪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好信息收集、问题线索研判,按规定权限处理问题线索。完善违纪处分报备和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组织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5. 增强工作针对性,全面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问题描述:爱国主义教育的长效化机制有待完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有待提升,思政课亲和力、针对性有待加强,高校网络思政工作合力不足。部分高校专职辅导员配备不达标,岗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岗不在编”顽疾依然存在,辅导员队伍流动快、稳定性差、理论素养有待提升。
目标任务: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树牢爱国主义根基,加快推进中小学阶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督促各高校按照1:350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建立完善高校网络思政工作新格局。持续督促各高校按师生比1:200配齐本专科生及研究生专职辅导员队伍,按1:50配齐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健全岗位管理制度,补齐队伍建设短板。搭建辅导员理论和实践科学研究平台,支持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做好辅导员名师和工作精品培育,大力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理顺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组织关系隶属,做好团员发展调控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一步推进高校共青团工作。
工作措施:深入落实《陕西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西迁精神”学习践行活动,大力开展各类先进典型培育和选树工作,常态化开展陕西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化思政课教师“大练兵”创优行动,深入实施“三级领导”听思政课讲思政课制度,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陕西高校网络思政中心建设,持续做好“学习强国”陕西学习平台使用和供稿工作。举办高校骨干辅导员和少数民族辅导员培训。在各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检查调研“回头看”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实地检查,推动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政治巡察范畴。启动第三批省级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开展第二批工作室中期考核、第一批工作室结项验收。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和论文评选,实施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立项工作,参加教育部思政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做好2020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考工作;以“智慧团建”平台为抓手,抓好高校共青团组织建设,推进厅属中职学校、直属单位团组织建设。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基教一处、基教二处。
6. 规范教材管理,形成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工作新格局。
问题描述:教材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教材管理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立足全省教育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教材建设的政治方向,履行好把关、协调职能,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教材管理体制,夯实相关部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委(党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教材建设的工作格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加强对国家统编三科教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修订《陕西省规范中小学素质教育读本管理办法》,开发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系统。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负责人、大中小学教材审查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学用书行为。研究制定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实施意见。落实高校“马工程”教材的选用与管理要求,加强“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培训,深入高校课堂一线,交流、了解教材使用情况,切实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进教案、进课堂。加强“马工程”重点教材宣传,及时推广教材使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责任单位:教材处、宣传部、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高教处、信息化处、教材管理中心。
7. 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问题描述:学校体育美育专业教师配备不足,设施落后、开课率不足、课时被挤占等现象较为普遍,教育教学及评价方式有待改进。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风险仍然存在。军事理论教学不深入,军事技能训练不扎实。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配备达标率还未完全达标,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势仍然很严峻,严重心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危机预警和干预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劳动教育相对薄弱。
目标任务:推动大中小学体育、美育一体化建设。深化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以校园足球为引领,推动学校篮排足三大球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从观念、机制、评价等方面,探索推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规律和途径,继续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各类课外艺术活动。继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完善军事理论、军事技能考评体系。进一步规范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的成功干预率,降低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推动各高校按师生比1:3000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队伍,提升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效。提升劳动教育成效。
工作措施:根据教育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推动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高我省校园足球运动水平,完善校园篮球运动发展体系,推动校园排球运动普及,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组队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开展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校园足球夏令营等系列阳光体育活动。做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相关保障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评估,组织好全省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小学美育教师优质课展示等活动,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及时发布学校公共卫生预警,指导各地和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饮水安全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供餐率。联合有关厅局实施好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改厕工作行动计划,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落实《大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规定》,组织军事理论授课、军事技能训练考评。继续督促各高校按1:3000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举办第五届全省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营造心理健康教育良好氛围。继续实施大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事件月报制度,开展校园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分析研判和相关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体卫艺处、学生处、发展处、财务处、评估中心。
8.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问题描述:语言文字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发挥不够,普通话普及率还不够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标任务: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服务能力。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陕西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陕西省第2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做好2020年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大力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支持建设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加强普通话测试管理,及时发布测试公告,开展测试员培训工作,提高测试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语工处、基教一处、职成教处。
三、推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9.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满足幼有所育需求。
问题描述: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部分区域公办园占比偏低,保教水平有待提高,幼儿园运转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目标任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科学保教水平。稳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基本构建公办民办并举、普惠为主、覆盖城乡、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工作措施: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通过继续加大公办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持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园专项治理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办、民办园结构,着力解决主城区公办园不足等问题。督促加快建立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机制,开展《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修订工作。
责任单位:基教一处、财务处、发展处。
10.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问题描述:全省义务教育资源布局不均衡,城镇“大班额”问题仍然突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还不充分,义务教育招生尚不规范。
目标任务:确保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控制在5%以下,加大中小学布局规划建设,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创建工作,义务教育招生规范有序。
工作措施: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编制2020-2025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贯彻《陕西省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全面加强乡村“两类学校”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城镇学校“大班额”突出问题;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制定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指导各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发展处、财务处、基教一处、督导室、信息化处、评估中心。
11. 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问题描述:普通高中“大班额”比较突出,省级标准化高中建设任务艰巨,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育人方式改革需要大力推进。
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全省普通高中建成省级标准化学校,逐步消除“大班额”,全面实施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大力促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工作措施:继续落实《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加快普通高中创建达标和资源整合,完成省级标准化高中建设任务。制定全省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多措并举,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工作。总结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全面应用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指导各地全面实施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严格学籍监管,不断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统筹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指导,改进实验教学工作,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智力帮扶计划,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责任单位:基教二处、发展处、财务处、教材处、教师处、信息化处、评估中心。
12. 办好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问题描述:特殊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发展提升。
目标任务:推动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协调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发展特殊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责任单位:基教二处、人事处、发展处、财务处、基教一处、职成教处、教材处、教师处、评估中心。
四、狠抓工作落实,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
13.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夯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
问题描述:脱贫攻坚进入收官之年,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
工作目标:助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工作措施:贯彻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及我省实施意见,落实《部省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合作备忘录》各项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强化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问题整改,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责任处室:脱贫综合办、各部(处)室、委厅直属单位。
14.以控辍保学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教学质量。
问题描述:控辍保学任重道远,需要强化县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测。
工作目标: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得起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强化县级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月报台账、实施动态监测、将控辍保学工作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履行职责考核指标,加强联保联控、开展分类帮扶、进行综合督导等多措并举,确保建档立卡户“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失学辍学”。落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开展脱贫攻坚职业技能培训,扎实推进苏陕教育协作工作。实施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做好移民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国家特岗教师计划,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三区”教师支持计划、“银龄计划”,加强教师培训“名师大篷车”送教下乡活动。扎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年底前覆盖全省所有县(区),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处室:基教一处、督导室、教师处、人事处、发展处、职成教处、信息化处、考试院。
15. 加强校地帮扶力度,实施好“双百工程”。
问题描述:校地结对帮扶“双百工程”在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高校在教育脱贫中独特作用。
工作措施:以扶志扶智扶技总揽高校扶贫工作全局,以“八大帮扶”为基本路径,突出帮扶质量、狠抓落细落实,确保“双百工程”各项帮扶工作提质增效,开展2019年度示范基地和实体项目认定工作,提升示范基地和实体项目建设质量,深入开展高校消费扶贫活动,督促高校落实好2019-2020年度校地优质农产品购销协议,坚决助力打好年度精准脱贫攻坚战。
责任处室:统战部。
16. 实施精准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问题描述:学生资助的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目标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为重点,实现学前至大学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工作措施:资助资金预算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地区和学校倾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全省学生资助水平,全面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总目标。运用精准资助大数据平台,落实从学前教育到大学的精准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
责任单位:资助中心、财务处。
五、加强产教科教融合,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7. 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
问题描述:部分职业院校基础薄弱,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需要提高。
目标任务:落实《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三教”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加强中职基础能力建设,做好招生工作,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不低于4:6;开展办学条件、教学规范“双达标”活动,分步推进标准化建设;举办文明风采活动。加强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以突破性政策,重点支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院校;以“一流学院、一流专业”为基础,开展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以高水平示范校为基础,开展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并重点打造3-5所旗舰学校,统筹形成“双高”体系。坚持分类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市整合职教资源,支持市属高职、企办高职等深化改革、特色发展。加强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对接产业行业企业优化专业结构,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行订单班、现代学徒制、1+X证书改革,举办技能大赛;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组织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主战场,实施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三个经济“双服务”计划。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财务处、评估中心。
18. 突出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提高“四个一流”建设水平。
问题描述: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内涵发展的理念还不够深入,“四个一流”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科布局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区域竞争“前甩后追”依然严峻,人才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高等继续教育管理还需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目标任务:以“双一流”建设为统领,指导和推动高校加快建设、特色建设、高质量建设,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加快推进“四个一流”建设,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
工作措施: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个一流”建设的工作措施》,配合教育部做好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期末考评工作,参照国家做好陕西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等三个层次的建设考评工作,指导高校加快建设。优化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继续开展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强化高校质量意识。拟制《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内涵发展,扎实推进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遴选表彰一批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优秀教材;成立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暨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发挥专家智库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中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作用。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持续开展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持续实施《高等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陕西省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管理办法》,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办学质量,促进我省高等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强高校招生计划管理,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积极稳妥做好高校设置工作,加快独立学院转设,推进高校共建工作。
责任单位:高教处、研究生处、职成教处、财务处、发展处。
19. 积极拓展就业新空间,做好高校毕业就业工作。
问题描述:高校毕业生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部分学科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能力不足,产业转型升级迫切,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缺乏。毕业生就业与高校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还不完善。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履约管理有待加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基层就业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建档立卡家庭、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地区等毕业生充分就业需有效保障。未形成全省就业服务信息共享体系,精准招聘、精准就业水平有待提高。
目标任务: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人数双增长,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引导和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进一步核查往届公费师范生履约情况,保障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落实就业岗位。强化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服务,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工作措施:积极拓展就业新空间,引导毕业生到高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强化典型引领,指导高校举办杰出校友和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活动。继续实施“振兴计划”等7个基层项目。推动大学生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就业状况统计发布反馈制度,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推动形成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制定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进一步加强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加强陕西省大学生就业管理服务平台应用,促进毕业生与岗位信息精准对接。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加大举办招聘会力度,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切实做到“一生一档”“一生一策”“一生一岗”,实现精准帮扶全覆盖。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供需智能匹配,为毕业生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
责任处室:学生处。
20.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能力。
问题描述:高校有组织科研能力偏弱,原始创新和集成攻关能力还不够强。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实力较弱。
目标任务: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高校原始创新和集成攻关,提升高校自主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工作措施:积极引导学校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加强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陕西高校新型智库、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引导高校以各级各类科研平台为依托,培育大项目,产出大成果。以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为抓手,提高高校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继续建设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研团队,为我省科研事业储备人才。研讨修订《陕西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引导高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校地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引导高校为公共决策咨政建言。重视学术道德,加强科技伦理管理,弘扬科学家精神。
责任处室:科技处。
21. 规范民族教育管理,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
问题描述: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援助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目标任务:确保内地民族班安全稳定,不断提高内地民族班教育质量。教育援藏、援疆等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合力。
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意见》,组织做好内地西藏班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铸牢各族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内地民族班教育发展水平。做好教育援藏、援疆等在组团式人才援助、教师交流培训、职教合作、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援助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的机制。
责任单位:基教二处、学生处、人事处、职成教处、教师处。
六、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22. 做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问题描述:我省教育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不能很好满足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目标任务:提高教育发展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陕西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陕西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全面总结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启动编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责任单位:发展处、各部(处)室。
23. 深化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建立导向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
问题描述:单纯以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仍较普遍,“五唯”顽瘴痼疾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束缚了学生全面发展。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需要不断增强,质量体系保障需要不断完善。高考综合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
目标任务:建立符合省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确保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平稳顺利实施。大力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深化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评价改革研究,探索建立符合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发展实际的评价机制。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稳妥推进高考改革。协调省招委会相关单位开展考试综合环境整治,规范考务管理,狠抓考风考纪;落实教育部、我省各项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教育部“30个不得”的工作禁令,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指导相关高校参加第五轮学科评估。在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做好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工作。继续组织开展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大讲堂。继续办好各类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对第三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组织高校人才工作年度考核、第四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省“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遴选评审工作。
责任单位:学生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高教处、研究生处、组织部、省考试院。
24.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管理法治化水平。
问题描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有待深化,制度急需健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
目标任务: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深化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调查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推动《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陕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法和《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修订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做好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修订《陕西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制定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管理及教研工作等相关文件,加强课程教学管理,提升教科研能力,促进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切实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责任单位:法规处、基教一处、信息化处。
25. 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教育活力。
问题描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仍然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等现象,政务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活力不足。高校学籍规范化管理有待提升。
目标任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教育“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激发办学活力。规范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工作措施:做好教育领域“放管服”相关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切实做好事后事中监管。持续加强委厅“一网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做好教育融媒体中心试点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现政务事项“一网通办”。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调研督导,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学籍管理预警机制建设,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综改办、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信息化处。
26. 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发挥督政督学和监测作用。
问题描述:全省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不够规范统一,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亟待完善。责任督学发挥作用不够有力。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还不高,质量监测体系还未完成,结果运用不明显,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效果有待提升。
目标任务: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开展对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加强督学培训,提升督学能力。力争完成陕西省“双高双普”县(区)督导评估,建立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教育质量和教育热点难点进行督导评估和监测。
工作措施:对各地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进行督导检查,启动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推动陕西省“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攻坚行动,力争2020年所有县(区)完成“双高双普”工作任务。继续组织陕西省中小学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督导评估,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督学培训,提升督学能力。继续实施陕西省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组织陕西省第三轮督导评估“316工程”素质教育暨质量提升优质学校(幼儿园)评估。组织省属高校“一章八制”督导检查。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推进陕西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体系。配合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高等职业院校适合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积极开展教育经费政策落实情况等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专项督导。
责任单位:督导室。
27. 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问题描述: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部分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分类改革的制度设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进程。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理顺管理体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破解管理难题,促进全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措施:做好教育部印发有关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落实工作,在摸底调研基础上,借鉴教育部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省份经验,制定我省分类管理改革时间表。结合教育部即将出台的《民办高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修订我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年度检查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年度检查制度,形成多部门多处室联动的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程序,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做好董事会、校(院)长备案工作,督促和指导民办学校落实法人财产权。提请省政府建立民办教育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严格民办高校财务监管,与审计厅协商推进对民办高校财务审计调查工作,探索长效机制建设。研究民办义务教育“公参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调研和摸底,根据国有资产参与形式的区别做好分类,指导各市(区)开展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民教处、法规处、财务处、稳定办、基教一处。
28. 深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
问题描述:教育对外开放程度和布局仍需继续完善和加强;重大人文交流专项参与深度、广度不够。
目标任务:加快和扩大新时代陕西教育对外开放,搭建高质量国际交流平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大局;提高中外人文交流水平和质量。
工作措施:落实《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持续推进我省与教育部“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合作备忘录工作进展。立足“一带一路”总体布局,办好丝绸之路教育合作交流会等大型活动、做好国别和区域研究、非通用语言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推动“鲁班工坊”建设等相关工作。鼓励高校开展学分互换、联合培养等合作培养项目,与国(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实验室,开展联合研究、教师培养、学生交流。继续支持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助力我省“双一流”建设人才储备。提高来华留学生人数,继续优化留学生管理。做好国家公派留学工作。加强对港澳台交流,积极申报教育部、国台办重点对港澳台交流项目。落实《中外人文交流实施方案》,加强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积极主动参与、融入与俄、日、英、印等人文交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稳妥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完善国际汉唐学院、中国书法学院管理机制体制,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推广。进一步加强对各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的监管。
责任单位:外事处(港澳台办)、人事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高教处、体卫艺处、科技处。
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锻造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29. 深化师德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
问题描述: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有待健全,教师师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
目标任务:继续夯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推进师德为先强师战略有效落实。
工作措施:出台《陕西省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推进各类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强化典型引领,抓好师德建设正面典型宣传弘扬。严惩失德违纪教师,抓好师德负面典型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教师处、宣传部、人事处。
30. 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问题描述:目前我省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类专业水平需要提升,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需要健全,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目标任务:振兴我省教师教育,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启动我省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2.0,进一步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工作措施:深入落实国家《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修订完善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方案,实施骨干体系建设“双领计划”。高质量实施“国培计划”与“省培计划”,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全面启动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积极推进三级五类师范类专业认证。组织我省师范生技能竞赛。扩大“特岗教师”招录规模,加大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落实力度,提高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留任教师岗位的比例。
责任单位:教师处、财务处。
31. 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问题描述:部分地方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公务员,教师奖励性补贴没有落实到位。
目标任务:落实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工作措施: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全面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把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细抓好。加强督促检查,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人事处、财务处、督导室、教师处。
32. 深化教师管理改革,增强教师队伍治理能力。
问题描述:教师队伍管理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仍待理顺。
目标任务:推动教师管理机制创新,增强教师队伍治理能力。
工作措施:深化高校人事“放管服”改革,创新高校人才引进方式,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力度。根据教育部政策研制我省实验技术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服务工作,出台《陕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相关政策,完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推进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加快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归口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和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对县域内教师和校长统一管理、按需配备,学校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师处。
33. 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工作负担。
问题描述: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类评估检查督导考核多,各种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多,要求教师填报的各类数据报表多,完成的培训任务重,随意借调中小学教师现象严重。
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意见要求,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有效减轻我省中小学教师承担的非教学工作任务,为中小学教师进一步营造安心、舒心、静心的立德树人环境,把更多精力聚焦在教书育人主责主业。
工作措施:制定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出台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措施,从统筹规范各类评估检查督导考核、严控社会事务进校园、规范教师参加各类培训,严格中小学教师借调程序等方面切实为中小学教师减轻工作负担。
责任单位:教师处、秘书处、宣传部、稳定办、人事处、法规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督导室、体卫艺处。
八、夯实教育发展基础,推进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4.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推进财务治理体系现代化。
问题描述: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体系、标准体系、绩效体系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经费使用“重硬件轻软件、重支出轻绩效”,个别市县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财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标任务:教育经费使用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巩固扩大教育投入。发挥财政教育经费推动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引导作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改进经费监管体系,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质量。
工作措施: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配合推进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财务治理体系现代化。落实教育经费统计制度,坚持季报、快报、公告和监测分析机制,推动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配合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协调推动中外合作办学、试行学分制、教育考试等收费改革。按照“以收定支”要求,组织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全面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加强决算分析和结果运用,探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支持高校申请政府债券,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规划编制管理,落实因素法分配办法,聚焦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战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组织教育脱贫攻坚财政投入信息半年报告工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扩大高校对专项资金的统筹权和基层单位确定项目的自主权,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项目日常监管。支持所属预算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发挥高校总会计师制度规范经济行为、引导事业改革的作用,开展高校预算管理综合评价和市县教育专项经费绩效考评,巩固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债务动态监控,强化财务风险防控。深化高校企业体制改革和科研资金管理改革,规范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巩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成果,指导事业单位住房改革,用好国有资产动态监管信息平台,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分析制度和政府采购统计报告制度,研究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统筹安排教育审计监督工作,配合对接好中省各类审计调查,加强对审计提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实施厅属中职学校和部分高校专项审计,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责任单位:财务处、评估中心。
35. 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完善教育统计工作体制机制。
问题描述:智能时代教育教学变革尚未破题,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及网络安全意识都有待提升,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的深度融合还不够。教育事业统计人员队伍不够稳定,教育统计手段现代化程度不够,研究应用不足。
目标任务:将2020年确定为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年,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大数据支撑教育决策,以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关于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出台陕西省智慧校园建设相关标准,遴选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校园示范校。加大教育基础数据收集和治理工作力度,深化大数据在教育管理与服务中的普遍应用。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探索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创新应用。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大网络安全宣传力度,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强化统计数据研究与应用。
责任单位:信息化处、各部(处)室。
36. 抓好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问题描述:校园稳定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学校在安全事故处置和应对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目标任务:不断夯实校园稳定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校园稳定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师生安全意识,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委厅“领导包片、部(处)室包校”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高校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持续推动学校完善应急演练机制,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有关制度、预案,提高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应对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敏感节点及时安排部署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加强重点关注对象的教育稳控,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指导高校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树立科学的宗教观。全面推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宣传效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学校稳定安全队伍建设,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稳定办、统战部。